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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將《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浙江省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申報工作》的通知〔浙經信消費2019(155)號〕轉發給你們,請根據省文件要求于11月10日前登錄APP電腦端填報申請材料,未明事項于區經信局聯系:何羽,81187767。
杭州高新區(濱江)經信局
2019年11月4日
附件: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浙江省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申報工作的通知.pdf